目前分類:在便利商店燙傷,始末、客訴及後續處理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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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總公司的客服通信後,被制式地忽略了。

雖然很理所當然,但我也不客氣地表明我不想被制式敷衍,來往幾封後,轉到較高層,較高層則來電表示自己的關心與重視,從這通電話,我發現終於有人懂我想客訴什麼了。ToT

於是我給了他該分店的名單,讓他去處理,他並承諾分店向我道歉並提出解決方法。

而這來信者真不愧是我想客訴的對象,他完全搞不清楚我到底有何不滿,也一副他已經提出方法並表達歉意了我就應該感到滿意的樣態。

幾封後,我跟他說,我了解了, 他無法達到我的要求,再講也白搭。對方就很爽快的一封信也不寄來了!

各位!去消費時請小心保護自己,自求多福!
我,是再也不會去那家店消費了!

甚至整個711我都不想去了!

原先我還蠻不高興的,我想把整個信件往返都轉給那個高層客服,讓他看看所謂的地區督導都在督導什麼,想想做罷,我又不是711的股東。套句網路大絕,反正711少我一個不會倒,看之前總是無疾而終的抵制活動,或者某某鄉鎮陳情要711蒞臨開分店就知道了。(聳肩)

喔!對了!對方想要請店長登門表示歉意,我拒絕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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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陸續有人教育我

『沖脫泡蓋送』這種燙傷緊急流程你不知道嗎?你還想要什麼處理?
燙傷不能用藥你不知道嗎?
用冰塊直接敷是錯的,狂沖冷水才能降溫。

對於這種把人當白癡的回文,我跟上段一樣覺得超不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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貼上PTT CVS板後,已經得到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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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(2011.Sep.17)七點左右在台中某711門市櫃檯燙傷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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